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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租賃補貼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城鎮(zhèn)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發(fā)放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8﹞138號)文件精神,租賃補貼實行“常年受理、一年一審”,2019年租賃補貼受理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1日以后申請對象列入2020年租賃補貼范圍。
一、受理條件
申請范圍:主要有三類(需符合其中一類),第一類是城區(qū)(象湖鎮(zhèn))范圍內的城鎮(zhèn)常住戶口家庭;第二類是瑞金市其他鄉(xiāng)鎮(zhèn)常住戶口在城區(qū)(象湖鎮(zhèn))或經開區(qū)范圍內工作生活滿12個月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第三類是瑞金市其他鄉(xiāng)鎮(zhèn)常住戶口、在城區(qū)(象湖鎮(zhèn))或經開區(qū)范圍內工作生活滿12個月的特殊困難家庭,包括:申請家庭成員中有患重大疾病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yōu)撫對象、退役士兵、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成年孤兒、城鎮(zhèn)計劃生育特困家庭。
同時需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申請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瑞金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在瑞金城區(qū)(象湖鎮(zhèn))或經開區(qū)范圍內連續(xù)穩(wěn)定工作生活12個月以上,申請家庭成員相互之間有法定的贍養(yǎng)、撫養(yǎng)和扶養(yǎng)關系;二是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倍(含)以下;三是申請家庭在瑞金城區(qū)(象湖鎮(zhèn))或經開區(qū)范圍內無自有商鋪、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含)以下。
二、申請材料
1.瑞金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及附表;2.身份證;3.戶口簿;4.婚姻狀況證明;5.租房合同;6.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非必要);7.重大疾病證明及出院小結(非必要);8.重度殘疾證(非必要);9.勞動模范證明(非必要);10.成年孤獨證明(非必要);11.城鎮(zhèn)計劃生育特困家庭證明(非必要);12.其他需補充的證明資料
三、辦理流程
到行政審批局窗口、居住所在地居(村)委會、住建局領取或政府網站下載打印《瑞金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及配套附表,填寫完整并村居蓋章確認后到住建局窗口申請→行政審批局住建窗口受理→住建局、民政局、象湖鎮(zhèn)8-10月份聯(lián)審→發(fā)放租賃補貼
四、受理窗口
名稱:瑞金市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局綜合受理窗口(34號)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經開區(qū)長征大道西行政審批局2號樓1樓
五、聯(lián)系電話:0797-2522622
六、辦理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5: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附:《瑞金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及配套附表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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