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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兩起未成年人犯罪案,瑞金法院發(fā)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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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3/08/06 19:56:08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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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兩起未成年人犯罪案,瑞金法院發(fā)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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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指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為嚴格落實該制度,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下發(fā)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辦法》。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刑事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的一項重要制度。通過記錄封存和限制查詢范圍,最大限度減少輕罪前科信息的擴散,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了良好法治環(huán),幫助其正常入學、就業(yè)、生活,重新回歸社會。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 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第四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 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當依法予以封存。 對在年滿十八周歲前后實施數(shù)個行為,構(gòu)成一罪或者一并處理的數(shù)罪,主要犯罪行為是在年滿十八歲周歲前實施的,被判處或者決定執(zhí)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當對全案依法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