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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瑞金這家公司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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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5/02/19 14:13:17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網(wǎng)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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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據(jù)申請人朱景良的申請,于2025年1月18日依法裁定受理瑞金市紅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2日通過公證搖號方式依法選定江西贛州華昇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瑞金市紅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瑞金市紅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25年3月21日前,向瑞金市紅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地址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鎮(zhèn)七彩大道頤和園6棟江西洪都律師事務所,聯(lián)系人:劉善明,電話:13763928472;楊杰,電話:13807072705。申報地址二:江西省贛州市經(jīng)開區(qū)贊賢路65號紫金廣場A棟5樓江西贛州華昇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聯(lián)系人:劉雙蓮,電話:18479772213;鐘海燕,電話:18870883516)。債權人應如實申報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jù)材料及復印件(一式三份,同時提供原件予以核對)對債權金額、有無財產擔保以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等情況進行說明。如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的程序行使權利。瑞金市紅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瑞金市紅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本院定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時30分在瑞金市人民法院第十審判庭(地址:江西省瑞金市七彩大道西側)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參加會議時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參加會議時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zhí)業(yè)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