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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瑞金網小編從客家新聞網“問政贛州”欄目獲悉,有網友在該欄目留言咨詢:商家連個最基本的道歉都沒有,針對網友提出的相關問題,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確的回復,具體詳情如下:...

▲“問政贛州”平臺截圖
網友:
您在“問政贛州”平臺反映的問題已收悉,現將調查核實情況回復如下:
一、調查核實情況
根據您反映的問題,該事項不屬于我局監(jiān)管范圍,應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應由公安部門核實處理。該兒童游樂場工作人員在未核實清楚的情況下,當眾指責您未付款并損害您的個人信譽,且在證實誤會后拒絕道歉,其行為已侵害了您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對您的個人名譽造成了負面影響。
二、處理情況
因該事項不屬于我局行政調解范圍,我局工作人員本著服務消費者的原則,對該事項進行了民間調解,被投訴兒童游樂園,同意進行道歉并表示可以讓您小孩免費游玩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