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服務(wù)工作,保護橋梁安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調(diào)整瑞金中心城區(qū)(瑞金大道以內(nèi))大貨車限行措施,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恢復(fù)大貨車夜間時段(21:00-次日07:00)可以通行中心城區(qū)(金都大道彩虹橋、紅都大道瑞金大橋除外),其余時段禁止大貨車駛?cè)胫行某菂^(qū)。
二、城市配送、工程施工等大貨車需要進入中心城區(qū)的,可向公安局交管大隊申辦“大貨車臨時通行許可”,并按指定的時間和線路通行。
三、對違反規(guī)定的,城區(qū)電子監(jiān)控自動抓拍,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處200元罰款記3分(交通違法代碼:1344)。
四、實施時間:2020年2月2日0時起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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