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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聯(lián)合特邀調解員,通過到原、被告住所實地調解,成功挽救一樁積怨多年的婚姻。
原告肖某與被告龔某系于1999年經(jīng)他人介紹談婚,雙方均是再婚。婚后亦未生育小孩,雙方于2007年領養(yǎng)一女孩。婚后雙方夫妻感情不好,近些年來因家庭瑣事,產(chǎn)生矛盾,并一直分居生活,原告訴請法院要求與被告龔某離婚。案件審理期間,被告龔某表示不想離婚,且其現(xiàn)在腳部受傷無法到庭參加庭審,并且因傷需要原告照顧,雙方共同生活多年,共同領養(yǎng)一女孩,還有夫妻感情。

考慮到婚姻案件特殊性質,承辦法官寧馨聯(lián)合本院特邀調解員徐德清,決定到原、被告家中進行調解,化解雙方矛盾,消除雙方多年積怨。調解過程中,法官與特邀調解員耐心的與原、被告溝通,釋法說理,同時還邀請被告弟弟一同到現(xiàn)場進行調解。經(jīng)過幾個小時的耐心做工作,原告肖某同意與被告龔某和好,并向法院撤回對龔某的起訴。
特邀調解員制度是瑞金法院深化落實多元矛盾化解糾紛的一項重要舉措,能有效整合社會解紛資源。開展此項工作,既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緩解了法院審判工作壓力,整合了社會力量,又減輕了當事人訴累,為有效快速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提供了司法保障,并為吸納社會力量參與司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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