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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員潘雪英
市人大代表
聽證員張玲
市政協(xié)委員
本案中,受害人有一定過錯,案發(fā)后廖某文積極賠償,我認為沒有社會危害性,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聽證員宋永優(yōu)
律師
本案受害人存在過錯,擬不起訴人廖某文屬于激情犯罪,案發(fā)后投案自首、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是法理、事理、情理相統(tǒng)一,同時也是對雙方當事人的警示,更是對人民群眾最好的法治教育。

聽證會現(xiàn)場
11月13日下午,瑞金市人民檢察院舉行廖某文故意傷害案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三名聽證員在查閱了案件材料,充分聽取了擬不起訴人、受害人雙方意見和辦案人員意見后,于聽證會上相繼發(fā)表聽證意見。

聽證員發(fā)表聽證意見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廖某文(男,福建泰寧人)因與譚某之間的感情問題,來到瑞金約譚某見面,譚某帶受害人毛某、楊某一起來到廖某文租住酒店,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毛某、楊某沖進房間對廖某文進行毆打。
停手后廖某文進入衛(wèi)生間打電話,因被打不服氣,拿起衛(wèi)生間洗漱用的玻璃杯,沖出衛(wèi)生間朝毛某額頭砸去,導致毛某流血受傷。經鑒定,毛某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案發(fā)后,廖某文要求譚某撥打110和120,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5萬元,取得諒解。

本次聽證會由檢察長葛振瑞親自主持,通過新聞媒體、自媒體公開播放的方式,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律師、志愿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參加,充分釋法說理,以公開透明促進公正,以身邊案例促進敬法守法用法。

據統(tǒng)計,今年以來,我院共舉行公開聽證會7次,院領導主持6次,占比85.7%。邀請專業(yè)化、高素質的聽證員參加公開聽證,充分聽取聽證員意見,作為我院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進一步提升了辦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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